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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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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已经由
拜发改批【2024】2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拜城县教育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拜城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监理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7.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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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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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包括10830平方米实验综合楼、417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及配套设施等(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理)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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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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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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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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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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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92624111900411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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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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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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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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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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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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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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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5年02月28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0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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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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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 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根据 2022 年 3 月 1 日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 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开标大厅。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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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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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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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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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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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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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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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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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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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胜利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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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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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8#综合楼办公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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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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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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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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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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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拉?尕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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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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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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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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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942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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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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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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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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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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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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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7687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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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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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96110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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