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洛浦县以东,G3012墨和高速洛浦东互通连接线与老315线相交处,终点与墨玉县以西,与G3012墨和高速墨玉互通连接线相接
- 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洛浦县以东,G3012墨和高速洛浦东互通连接线与老315线相交处,终点与墨玉县以西,与G3012墨和高速墨玉互通连接线相接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6407001001 标段(包)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招标范围:(1)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3)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季度监测分析报告(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季报),次年1月20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监测分析报告(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年报);(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5)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提供协助;(6)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0
- 开标时间: 2025-10-11
项目详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 E650000390100640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6407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洛浦县以东,G3012墨和高速洛浦东互通连接线与老315线相交处,终点与墨玉县以西,与G3012墨和高速墨玉互通连接线相接。路线全长117.877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12m/17m,分离式路基宽度左幅采用12m(利用老路),右幅采用10m(新建)。全线共3座大桥、12座中桥、16座小桥、273道涵洞、2处养护站。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6407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招标范围: (1)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 (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季度监测分析报告(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季报),次年1月20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监测分析报告(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年报); (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 (5)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提供协助; (6)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09日到 2025年10月10日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1日11:00
2.递交方法: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20211228/bdc71f9e-1513-4052-b8a8-0e718d90d534.html)。 7.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njiang.gov.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7.4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410&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7.5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928-0095),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3.html。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新疆和田市台北西路494号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606号 |
| 联 系 人:崔朋祥 | 联 系 人:张颜随、王贺利 |
| 电 话:18719986696 | 电 话:18899052551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09月0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