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监理标段
项目详情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5】1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张连广,招标人为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可克达拉诚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源县阿克其牧业村、加尔乌提克勒牧业队
2.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建设征地共计211.88亩,建设任务是通过修建护岸工程,保护河道沿岸居民及农田,保护人口0.11万人、保护耕地 0.457万亩。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本工程防护等级为Ⅳ等,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工程段工程级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A6540003917004086001001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监理标段
|
112
|
本项目工程建设征地共计211.88亩,建设任务是通过修建护岸工程,保护河道沿岸居民及农田,保护人口0.11万人、保护耕地 0.457万亩。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本工程防护等级为Ⅳ等,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工程段工程级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满足项目要求及监理员至少配备2名。
3.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拟投入人员的资格将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4)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5)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8月07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16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可克达拉诚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路74号 | 地 址 | 伊宁市合作区新房大厦16楼 |
| 邮 编: | 835800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崔新民 | 联 系 人: | 杨芳芳 |
| 电 话: | 18890815993 | 电 话: | 15352752325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监督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0999-8038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