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详情
|
|
|
|
|
|
|
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已由 拜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拜发改批〔 202 5 〕 189 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为 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资金 及县财政筹措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 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 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 县 产业园区 2.1. 2 建设 规模: 利用金晖电厂发电余热,铺设电厂至城区主管道 21公里(管沟长度),管径DN900;城区内连接主管5.5公里(管沟长度),管径DN400-DN700,管道管材采用预支直埋保温螺旋焊钢管;新建1座中继泵站,在西区 ,新区和老城区的三个热源站各建隔压站 (区域换热站)1座,各热力公司现状供热系统不变,现有锅炉留作事故备用热源,设计供热面积近期350万平方米,远期450万平方米 。 2.1.3工程投资额: 27500万元 2.1.4计划工期: 377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1.6其他: / 2.2 .招标范围: 包括设计 (含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 、采购 (含 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 、施工 (含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编制并提交最终认定合格的竣工图 ) 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 相关 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 设计资质要求 : 具备 [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及[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 或同时具备: ①[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甲级 、 ②[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 2) 施工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 : ①[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 ③[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 ;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 公用 工程专业)且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 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 ( 2 ) 拟派设计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 ( 3 )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 公用 工程专业 ), 且具备有效 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 ( 4 ) 无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均必须 满足下列条件 :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有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 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2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它要求: (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工作内容须包含管径大于或等于DN450的市政管道施工)不得少于2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要求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5 财务要求:近 3年(指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 202 4 年度 )( 成立不满三年 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 至 2024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 各方均应 提供)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做特定要求。 3.6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信誉要求: 3.7.1 信誉基本要求: (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 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最多不超过 10年),指 2024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08 月 13 日止。 3.7.2信誉其他要求: (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后,被有管辖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 “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新疆)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最多不超过 10年),指 2024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08 月 13 日止。 (2)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3.8 其他要求: ( 1)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满足项目需要。 ( 2)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质量员 、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3 ) 投标单位在 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投 标时上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 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 4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3 家,牵头人必 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6 )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 ( 7 ) 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 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 8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 8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地址) 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地址) 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苏地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0997-2619552 10.其他 : 10.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10.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10.4根据2022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2022年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开标大厅。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拜城县解放路 9号农林大厦4楼 联系人:吕 勇 电话: 0997-8622210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 259号2层 联系人: 徐工、杨工 电 话: 18099696221、 18129208177
2025
年
7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