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监理)二次
- 项目名称: 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
- 规模: 利用金晖电厂发电余热,铺设电厂至城区主管道21公里(管沟长度),管径DN900;城区内连接主管5.5公里(管沟长度),管径DN400-DN700,管道管材采用预支直埋保温螺旋焊钢管;新建1座中继泵站,在西区,新区和老城区的三个热源站各建隔压站(区域换热站)1座,各热力公司现状供热系统不变,现有锅炉留作事故备用热源,设计供热面积近期350万平方米,远期450万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利用金晖电厂发电余热,铺设电厂至城区主管道21公里(管沟长度),管径DN900;城区内连接主管5.5公里(管沟长度),管径DN400-DN700,管道管材采用预支直埋保温螺旋焊钢管;新建1座中继泵站,在西区,新区和老城区的三个热源站各建隔压站(区域换热站)1座,各热力公司现状供热系统不变,现有锅炉留作事故备用热源,设计供热面积近期350万平方米,远期450万平方米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7
项目详情
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已由 拜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拜发改批〔 2025〕189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为 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资金及县财政筹措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拜城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监理)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产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 利用金晖电厂发电余热,铺设电厂至城区主管道 21公里(管沟长度),管径DN900;城区内连接主管5.5公里(管沟长度),管径DN400-DN700,管道管材采用预支直埋保温螺旋焊钢管;新建1座中继泵站,在西区,新区和老城区的三个热源站各建隔压站(区域换热站)1座,各热力公司现状供热系统不变,现有锅炉留作事故备用热源,设计供热面积近期350万平方米,远期450万平方米。
2.1.3工程投资额: 27500万元
2.1.4计划工期: 205 日历 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资格。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它要求: 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 作 特定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信誉要求:
3.6.1信誉基本要求:
(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3 )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最多不超过 10年) ,指 202 5 年 01 月 27 日起至 202 6 年 0 1 月 26 日止。
3.6.2信誉其他要求:
(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最多不超过 10年),指 202 5 年 0 1 月 27 日起至 202 6 年 0 1 月 26 日止。
( 2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3.7其他要求: 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 于 202 6 年 01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 6 年 0 1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 标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 6 年 0 1 月 27 日 1 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地址) 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阿克苏 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地址) 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 0997-2619552
10.其他:
10.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
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10. 3 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 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拜城县解放路 9号农林大厦4楼
联系人:吕勇
电话: 0997-862221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 259号2层
联系人:徐工、杨工
电话: 18099696221、18129208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