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公共体育服务中心项目(EPC模式)
- 项目名称: 精河县公共体育服务中心项目EPC模式
- 项目地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2.工程规模:新建体育文化中心1座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
- 规模: 新建体育文化中心1座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包括游泳馆8000平方米、乒乓球室共800平方米、健身房360平方米、羽毛球馆1000平方米、射箭馆、多功能训练室1500平方米、淋浴间加更衣室、设备用房300平方米,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等、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附属设施。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本工程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及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项目详情
精河县公共体育服务中心项目(EPC模式)
(65272224040300206002)
本精河县公共体育服务中心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7222404030020600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精河县公共体育服务中心项目(EPC模式)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名称:精河县公共体育服务中心项目(EPC模式)
中标人:新疆精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新疆合筑营造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07110153.29元
项目经理:李忠福 注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新1652019202100308
项目经理:任剑儒 注册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编号:20196500442
项目班子成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李忠福;设计负责人:任剑儒;设计人员:杨子超、朱福帅、唐新伟、刘海峰;技术负责人:肖民明;施工员:常亚飞、鲍新、敬新川;
质检员:朱孟强、梁延夫;安全员:翟玉娜、阿提古力·吾守尔、李婷婷;资料员:敬艳;机械员:王仁杰;造价师:熊李春;
二、其他公示内容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09-7639609
四、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冠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精河县 | 地 址: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北京南路15号隆泉大厦11层1105室 |
| 联 系 人:杨丹 | 联 系 人:肖志玉 |
| 电 话:0909-5322529 | 电 话:0909-2220880 |
| 电子邮件:jhxwtglj@163.com | 电子邮件:1192829286@qq.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