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3)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3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3),完成1346.51平方米科研监测中心建设(含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配套完成电气配套、消防工程、给排水设施、暖通工程建设 ; 科研监测中心:地上2层,最大单体面积为1346.51m2,建筑最大高度为9.30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用地面积16亩,包含入口消毒区、诊断治疗区、隔离笼舍区垃圾处理区),隔离救助笼舍最大面积为200m2;康复放养笼舍最大面积为200m2,钢框架结构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7
项目详情
招标备案号:
JS1201182026016001
招标项目编号:
I12000054050001NW004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3)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项目)[2025]83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建设资金为18187100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1737100元,中央资金16450000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9.55%,中央资金90.45%,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346.51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3),完成1346.51平方米科研监测中心建设(含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配套完成电气配套、消防工程、给排水设施、暖通工程建设。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仁爱东道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3)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科研监测中心:地上2层,最大单体面积为1346.51m2,建筑最大高度为9.30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用地面积16亩,包含入口消毒区、诊断治疗区、隔离笼舍区垃圾处理区),隔离救助笼舍最大面积为200m2;康复放养笼舍最大面积为200m2,钢框架结构。 科研监测中心及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外檐工程、外檐标识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等。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作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建设单位需求及交付条件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为622.2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3月01日 至 2026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2)结构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3)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也可单独配置,且为本单位职工;(5)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及无在施工程加以承诺;(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个,且设计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即可,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17日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
招标人: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万峰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
邮政编码:
300201
联系人:
薛琮一
电话:
022-83127977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子耀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A座1810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周竞研\徐亚静\程雪\远硕\赵丽莉
电话:
022-23446983
传真:
\
日期:2026年01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受理负责人:
王万峰
电话:
022-83127977
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王坤
电话:
68608703
传真:
68608636
电子邮箱:
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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