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越溪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项目名称: 四川省越溪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项目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
- 规模: 新建生态护岸35.26公里、改建生态护岸0.5公里、硬质堤防生态化改造2.58公里、新建生态隔离带7.74公里、改建闸坝4座
- 范围: 四川省越溪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所有招标事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7
项目详情
|
四川省越溪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荣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荣发改审批【2025】6号 |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自贡市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生态护岸35.26公里、改建生态护岸0.5公里、硬质堤防生态化改造2.58公里、新建生态隔离带7.74公里、改建闸坝4座。;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四川省越溪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所有招标事宜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4-02 00:00至2025-04-07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4-02 00:00至2025-04-07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已完成至少3个水利工程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其中至少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注:比选申请人需满足以上要求。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813-59630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