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嘉州大道办公区综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嘉州大道办公区综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
- 规模: 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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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嘉州大道办公区综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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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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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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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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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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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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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27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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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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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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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1.03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11.03;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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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3-05 00:00至2025-03-07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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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3-05 00:00至2025-03-07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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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章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附证书扫描件和国家主管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官网截图);专职技术人员中需一人具有人员方章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附证书扫描件和国家主管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官网截图),以上人员均提供连续12个月在申请人单位不间断社保(2)提供比选公告公示期内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诚信低于100分企业不接受); (3)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中标价不低于2000万的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4)提供代理服务方案注: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369527308@qq.com,招标人仅对邮箱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其中确定比选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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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邓钧文 |
联系电话 |
18011584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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