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学生食堂、寝室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学生食堂寝室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高县嘉乐镇
- 规模: 新建学生食堂、寝室1251平方米,完善附属设施及购置设备设施。(具体以图纸和清单为准)2.3计划工期:7个月。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施工一个标段,总投资额585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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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学生食堂、寝室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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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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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高发改投〔2025〕1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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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宜宾市高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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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学生食堂、寝室1251平方米,完善附属设施及购置设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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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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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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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需招标代理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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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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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2-12 00:00至2025-12-17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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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2-12 00:00至2025-12-17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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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要求:近三年已完成2个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招标代理业绩;以及《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截图(比选人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该服务平台开展在线核查);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 3、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或圆章); 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支付。 注:a、业绩须提供比选结果公示截图、代理合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履约评价表; b、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请各申请人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 jlzxx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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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毕业 |
联系电话 |
15908398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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