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龙船溪淡水鱼苗孵化基地试点项目
- 项目名称: 宜宾高新区龙船溪淡水鱼苗孵化基地试点项目
- 项目地址: 宜宾高新区
- 规模: 项目充分利用场地周围水库及山泉水并对现状坳沟进行改造,建设孵化车间、育苗车间、标苗车间、液氧站、泵房及库房、亲鱼池、消毒池、解毒池、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蓄水池及水井,配套其他公辅设施,形成工厂化苗种繁育体系,实现年产鱼苗300万尾。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447㎡,约15.67亩,总建筑面积1997.33㎡。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2.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衔接资金,自筹资金。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2.6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范围: 涉及本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货物等按国家法规法律必须进行招标或采购的内容,具体以业主单位委托为准
- 概况: 项目充分利用场地周围水库及山泉水并对现状坳沟进行改造,建设孵化车间、育苗车间、标苗车间、液氧站、泵房及库房、亲鱼池、消毒池、解毒池、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蓄水池及水井,配套其他公辅设施,形成工厂化苗种繁育体系,实现年产鱼苗300万尾。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447m²,约15.67亩,总建筑面积1997.33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6
- 开标时间: 2026-01-13
项目详情
|
宜宾高新区龙船溪淡水鱼苗孵化基地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宜宾高新城乡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
批复文号 |
|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叙州区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位于柏溪街道乐川村龙船溪水库周边,拟建设生产车间(含孵化池、育苗、标苗)、生产水产建设(含解毒池、消毒池、亲鱼池、蓄水池)、基础设施配套、生产配套用房及其他配套、尾水处理系统、液氧站、泵站及库房、蓄水池、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进排水系统、电力系统等,后期以现场设计为准。;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101.21 |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涉及本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货物等按国家法规法律必须进行招标或采购的内容,具体以业主单位委托为准。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4.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4.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21 00:00至2025-07-23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21 00:00至2025-07-23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业绩。 2、本项目拟配备4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均具有四川省工程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信用,并在人员、业绩、资格应完全响应比选公告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有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 5、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材料传于此邮箱号:1804069114@qq.com。招标人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比选申请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 |
||||||
|
联系人 |
喻女士 |
联系电话 |
151830072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