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片区城市公园及绿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金鑫片区城市公园及绿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德阳市旌阳区
- 规模: 一、新建仙境花园(B-7),规划用地面积约52.94亩;新建鹿尔花园(B-9),规划用地面积约118.21亩;新建公园绿地(B区),规划用地面积约80.23亩,建设城市公园及其配套设施等;新建健康公园(C-5),规划用地面积约7.6亩;新建火车头IP公园(C-6),规划用地面积约30亩;新建公园绿地(C区),规划用地面积约53.34亩,建设城市公园及其配套设施等;新建智慧潮玩公园(A-3),规划用地面积约22.41亩;新建体育运动公园(A-5),规划用地面积约27.5亩;新建公园绿地(A区),项目占地约28.41亩,新建城市公园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步道铺装、观景休息亭、照明、给排水、电力等
- 范围: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含过控)等招标事宜 ; 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费用下浮5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7.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概况: 新建仙境花园(B-7),规划用地面积约52.94亩;新建鹿尔花园(B-9),规划用地面积约118.21亩;新建公园绿地(B区),规划用地面积约80.23亩;新建健康公园(C-5),规划用地面积约7.6亩;新建火车头IP公园(C-6),规划用地面积约30亩;新建公园绿地(C区),规划用地面积约53.34亩;新建智慧潮玩公园(A-3),规划用地面积约22.41亩;新建体育运动公园(A-5),规划用地面积约27.5亩,建筑面积4583m2;新建公园绿地(A区),项目占地约28.4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步道铺装、观景休息亭、照明、给排水、电力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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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片区城市公园及绿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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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德阳创鑫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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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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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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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德阳市旌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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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一、新建仙境花园(B-7),规划用地面积约52.94亩;新建鹿尔花园(B-9),规划用地面积约118.21亩;新建公园绿地(B区),规划用地面积约80.23亩,建设城市公园及其配套设施等;新建健康公园(C-5),规划用地面积约7.6亩;新建火车头IP公园(C-6),规划用地面积约30亩;新建公园绿地(C区),规划用地面积约53.34亩,建设城市公园及其配套设施等;新建智慧潮玩公园(A-3),规划用地面积约22.41亩;新建体育运动公园(A-5),规划用地面积约27.5亩;新建公园绿地(A区),项目占地约28.41亩,新建城市公园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步道铺装、观景休息亭、照明、给排水、电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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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67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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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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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含过控)等招标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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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9.45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19.45;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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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3-09 00:00至2026-03-1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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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3-09 00:00至2026-03-1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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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章、招标代理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任职文件),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章,至少2人具有招标代理专业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任职文件),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2.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申请人已完成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3.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申请人业绩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合。4.申请人需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截图(截图时间在投标时间内)。5.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及公司证明材料及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方案的完整性;进度控制措施;组织协调措施;资料档案管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邮箱:714730009@qq.com。6.招标代理费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费用下浮5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7.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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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德坤 |
联系电话 |
0838-2697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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