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甘眉化工园区公共管廊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眉山甘眉化工园区公共管廊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
- 规模: 建设甘眉片区7mx11.5m架空公共管廊约11903m。入廊迁移电力、通信、燃气、给水、热力蒸汽管线改造工程5项
- 范围: 1.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全部招标,主体工程应和附属工程一并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2.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按照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4
项目详情
|
眉山甘眉化工园区公共管廊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四川甘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5〕47号 |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眉山市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甘眉片区 7mx11.5m 架空公共管廊约11903m。入廊迁移电力、通信、燃气、给水、热力蒸汽管线改造工程5项。;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0015.0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1.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全部招标,主体工程应和附属工程一并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2.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按照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2.1672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12.1672;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02 00:00至2025-07-04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02 00:00至2025-07-04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招标代理费为估算金额,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7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
|
联系人 |
莫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38588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