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稻城、德格供暖项目初设勘察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康定稻城德格供暖项目初设勘察代理机构
- 项目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 规模: 康定:新增总供暖建筑面积60929平方米,其中塔公镇35589平方米、贡嘎山镇3527平方米、康定片区21813平方米,涉及29栋建筑。共划分4个供暖片区,购置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32台,热水循环泵17台,定压、补水及软化一体化设备9台,全程水处理器6台,缓冲水箱6套,室内末端6093个,安装室外管网、室内管网及修复等附属工程。稻城:新增供暖总建筑面积58091平方米,其中香格里拉镇20070平方米、赤土乡6035平方米、木拉乡5885平方米、巨龙乡5462平方米、省母乡5451平方米、邓坡镇3679平方米、噶通镇5029平方米、桑堆镇5221平方米、稻城县县城1259平方米,涉及48个建筑片区。设置27个供暖片区,建设机房27栋、总建筑面积565平方米;购置安装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77台,机房水泵55台,全程水处理器27台,缓冲水箱27套,定压、补水及软化一体化设备27套及供暖建筑室内末端设备安装。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设备27套及室外管网16519米等附属工程。德格:总供暖建筑面积64290平方米,包含马尼干戈镇敬老院1438平方米、幼儿园2047平方米、窝公小学和相关寄宿学校43669平方米、卫生院和中心医院12954平方米、党政和派出所办公及宿舍楼4182平方米;配置超低温空气源热泵26台,采暖循环泵、补液泵28台,成套软水及定压设备、全程水处理器各7台,补液箱、膨胀罐各7套,箱式变压器7台,柴油发电机28台,供电电缆13050米,风机盘管4200套,户内外供暖管道23150米,热力站线路23400米,以及7个点位的空气能电力和自动化控制柜,配套建设室外场地、消防、绿化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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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稻城、德格供暖项目初设勘察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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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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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甘发改(2026)20号,甘发改(2026)21号,甘发改(2024)4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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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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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康定:新增总供暖建筑面积60929平方米,其中塔公镇35589平方米、贡嘎山镇3527平方米、康定片区21813平方米,涉及29栋建筑。共划分4个供暖片区,购置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32台,热水循环泵17台,定压、补水及软化一体化设备9台,全程水处理器6台,缓冲水箱6套,室内末端6093个,安装室外管网、室内管网及修复等附属工程。 稻城:新增供暖总建筑面积58091平方米,其中香格里拉镇20070平方米、赤土乡6035平方米、木拉乡5885平方米、巨龙乡5462平方米、省母乡5451平方米、邓坡镇3679平方米、噶通镇5029平方米、桑堆镇5221平方米、稻城县县城1259平方米,涉及48个建筑片区。设置27个供暖片区,建设机房27栋、总建筑面积565平方米;购置安装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77台,机房水泵55台,全程水处理器27台,缓冲水箱27套,定压、补水及软化一体化设备27套及供暖建筑室内末端设备安装。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设备27套及室外管网16519米等附属工程。 德格:总供暖建筑面积64290平方米,包含马尼干戈镇敬老院1438平方米、幼儿园2047平方米、窝公小学和相关寄宿学校43669平方米、卫生院和中心医院12954平方米、党政和派出所办公及宿舍楼4182平方米;配置超低温空气源热泵26台,采暖循环泵、补液泵28台,成套软水及定压设备、全程水处理器各7台,补液箱、膨胀罐各7套,箱式变压器7台,柴油发电机28台,供电电缆13050米,风机盘管4200套,户内外供暖管道23150米,热力站线路23400米,以及7个点位的空气能电力和自动化控制柜,配套建设室外场地、消防、绿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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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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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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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仅对项目初设、勘察进行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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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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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2-09 00:00至2026-02-1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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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2-09 00:00至2026-02-1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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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代理机构需自行承担参与比选的一切费用; 2、比选人保留调整比选时间、规则或终止比选的权利; 3、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至时间后,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4、比选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候选人。 5、服务费用报价(含收费依据及计算方式: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40%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公告解释权归比选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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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13219023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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