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英绿色油气化工新材料示范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第二次)设计四川大英绿色油气化工新材料示范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第二次)设计
- 项目名称: 四川大英绿色油气化工新材料示范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设计
- 项目地址: 四川大英经开区
- 规模: 本次拟新建三标段标准厂房约20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 范围: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服务,招标人要求的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一切事宜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3月 21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登录”—“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0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大英绿色油气化工新材料示范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大英绿色油气化工新材料示范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许可 [2022]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宏胜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宏胜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大英 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许可 [2022]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川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四川大英经开区 。
2.2 建设规模:本次拟新建三标段标准厂房约 20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2.3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 +后期服务期
2.4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服务,招标人要求的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一切事宜 。
2.5标段划分: 设计一个标段。
2.6项目总投资约: 90000万元(其中本标段投资约6000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01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万元的化工类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 证书, (业绩要求)无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21 日开始登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录”—“ 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宏胜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英县采和大道西段禾鑫城投公司办公楼
邮 编: 629300
联 系 人: 钟先生
电 话: 0825-5415569
传 真: /
91510923MA65NK870F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川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 19号3栋10层10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58844322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03 月 21 日
注:
(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