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泸县发布时间:2025-06-17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泸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泸县玉蟾街道
  • 规模: 对清溪社区、建设社区、祥和社区、怡园社区、康桥社区、朝阳社区污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
  • 范围: 1)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包含地形图及地下管线测量)及后期服务;2)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后期与初步设计相关的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8
  • 开标时间: 2025-07-08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泸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县发改行审〔2024〕1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县发改行审〔2024〕16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泸县玉蟾街道。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清溪社区、建设社区、祥和社区、怡园社区、康桥社区、朝阳社区污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新建管径DN300钢带波纹管约21km,改造约6.8km;新建管径DN400钢带波纹管约3km,改造约2.3km;新建管径DN500钢带波纹管约1km;污水检查井、跌水井等约2311座。

2.3招标范围:1)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包含地形图及地下管线测量)及后期服务;2)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后期与初步设计相关的服务。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 多选

勘察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05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7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勘察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18日 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 https://www.lzsggzy.com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8 10: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泸县工业园C区3号线中段

邮    编: 6461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0-81894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A座9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彭女士

电    话: 1355113985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注: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