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EPC标段

洪雅县发布时间:2025-06-17来源: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洪雅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EPC标段
  • 项目地址: 洪雅县城区
  • 规模: 改造雨水管道11.36km,其中DN500雨水管0.8km、DN600雨水管3.36km、DN700雨水管1.13km、DN800雨水管3.21km、DN1000雨水管1.67km、DN1200雨水管0.77km、DN1400雨水管0.15km,同步改造雨水管支管、检查井、雨水箅配套设施
  • 范围: 2.1建设地点:洪雅县城区 2.2建设规模:改造雨水管道11.36km,其中DN500雨水管0.8km、DN600雨水管3.36km、DN700雨水管1.13km、DN800雨水管3.21km、DN1000雨水管1.67km、DN1200雨水管0.77km、DN1400雨水管0.15km,同步改造雨水管支管、检查井、雨水箅配套设施 ; 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配合及技术服务工作;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纸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配合设计工作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3
  • 开标时间: 2025-07-08

项目详情

洪雅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洪雅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洪发改〔2024〕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洪发改〔2024〕3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承宇实业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雅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改造雨水管道 11.36km ,其中 DN500 雨水管 0.8km DN600 雨水管 3.36km DN700 雨水管 1.13km DN800 雨水管 3.21km DN1000 雨水管 1.67km DN1200 雨水管 0.77km DN1400 雨水管 0.15km ,同步改造雨水管支管、检查井、雨水箅配套设施。

2.3 总投资: 4903 万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配合及技术服务工作;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纸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配合设计工作等内容。

2.5 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 天;施工 420 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6)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8 00:00 2025-06-2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 https://www.msggzy.org.cn ),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8 09:30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https://www.mssggzy.org.cn),开标地点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洪雅县洪川镇瓦屋山大道北段128号县市民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https://www.ms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瓦屋山大道北段128号

编: 620360

联系人: 王老师

话: 028-38870052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承宇实业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雅路燕语林森3幢3层2号

编: 620010

联系人: 车老师

话: 028-38567077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