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滩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标段
- 项目名称: 黑龙滩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标段
- 项目地址: 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
- 规模: 新建一座游客服务中心3999.46平方米,改造提升北部和南部大坝区域旅游基础设施450亩,建设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通景道路98公里、内部道路28公里,配套建设停车位、充电桩、旅游导引指示系统、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 范围: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复核并修正前期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根据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和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新增及变更设计、效果图设计制作、配合竣工图设计制作,施工期间现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符合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要求,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1
- 开标时间: 2025-11-25
项目详情
黑龙滩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 项目名称 ) 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标段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 黑龙滩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 项目名称 ) 已由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仁发改〔 2025 〕 4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县本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仁发改〔 2025 〕 4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游客服务中心 3999.46 平方米,改造提升北部和南部大坝区域旅游基础设施 450 亩,建设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通景道路 98 公里、 内部道路 28 公里,配套建设停车位、充电桩、旅游导引指示系统、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2.3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16009.49 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 14010.27 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限价为 13919.28 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90.99 万元)。
2.4 招标范围:( 1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复核并修正前期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根据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和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新增及变更设计、效果图设计制作、配合竣工图设计制作,施工期间现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符合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要求,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
( 2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5 计划工期: 810 日历天(其中设计 90 日历天,施工 72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通过审查,并满足施工需求。施工: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7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县本级资金。
2.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 。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 设计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 建筑工程 ) 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不少于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不少于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1.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
3.1.5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 )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 3 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 2 家,设计单位不超过 1 家;
( 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5 )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 6 )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05 09:00 至 2025-11-11 18:00 ( 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 https://www.msggzy.org.cn ) , 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25 09:30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 https://www.mssggzy.org.cn ),开标地点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 5 号综合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 https://www.mssggzy.org.cn )上发布。
招 标 人: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仁寿县黑龙滩镇光相社区
邮 编: 620500
联系人: 谢老师
电 话: 028-3630137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 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仁寿县迎宾大道 479 号仁寿城投大厦 B 栋 4 楼
邮 编: 620500
联系人: 汪老师
电 话: 028-350351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