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纳溪中学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项目地址: 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
- 规模: 占地40.7亩,总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综合楼、风雨操场及设备设施购置等
- 范围: 2.4.1、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配合业主报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0
- 开标时间: 2025-11-20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纳溪中学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纳溪中学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纳溪中学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纳发改行审〔2024〕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纳溪中学校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纳溪中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纳发改行审〔2024〕9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占地40.7亩,总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综合楼、风雨操场及设备设施购置等。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不含上会时间)(其中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工作、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4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
2.4.1、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配合业主报批。
2.4.2、施工图设计:根据批准的方案、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业主报审。
2.4.3、后续服务工作:配合施工过程中以及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工作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 多选 )
□ 勘察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勘察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不少于1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30日 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 https://www.lzsggzy.com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20 09: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纳溪中学校
地 址: 纳溪区蓝安路四段299号
邮 编: 646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83843178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机场路146号
邮 编: 646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830-265828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注: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