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1泸县玉蟾至嘉明段改建工程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检测第三方检测

泸县发布时间:2025-10-30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泸县玉蟾至嘉明段改建工程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检测第三方检测
  • 项目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
  • 规模: 国道321线泸县玉蟾至嘉明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隆昌界至渠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6)477号)其中一段
  • 范围: 2.1建设规模: 国道321线泸县玉蟾至嘉明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隆昌界至渠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6)477号)其中一段 ; 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7

项目详情

G321 泸县玉蟾至嘉明段改建工程 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321 泸县玉蟾至嘉明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有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关于国道 321 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隆昌界至渠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 2016 477 号)、《关于同意国道 246 线、 353 线泸县立石镇至江阳区江北镇段公路工程等项目业主变更的通知》(川发改基础〔 2016 627 号) (批文名称和编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泸州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以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泸州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 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国道 321 线泸县玉蟾至嘉明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 本项目 )是《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321 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隆昌界至渠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 2016 477 号)其中一段。项目起于泸县玉蟾街道,经福集镇、嘉明镇,止于泸州与内江交界坛帽山隧道口(桩号 K1874+030 ),全长 12.1 公里(断链 57.721 米),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 / 小时,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 3 座(其中大桥 2 座,中桥 1 座)。起点至福集镇 4.05 公里(断链 0.526 米)路基宽度 23 米,福集镇至终点 8.05 公里(断链 57.195 米)路基宽度 20.5 米,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约 7.04 亿元,其中建安费约 3.98 亿元。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检测。

2.2 本次招标范围: 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

2.3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以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2.4 建设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

2.5 检测工作内容: 路基、路面、 桥涵 ( 含动静载试验) 、交安、绿化等工程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工作。

2.6 检测要求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2.7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 36 个月( 1096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 年。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的工作内容、标段划分、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并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1.3 财务要求: 2022-2024 年无亏损。

3.1.4 业绩要求: 2022 1 1 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 1 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过程监督抽检或交(竣)工验收实体质量检测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且单个项目检测里程不小于 8 公里。

3.1.6 其他要求(如有) /

3.2 本次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允许合法分包。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最多可获得 1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单位负责人,本处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

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合同段回避”的原则,即如果检测单位在划分的检测合同段中已承担设计、监理、施工任一单位,原则上不能再承担该检测合同段的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工作,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2022 9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中标后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0 30 17 00 分至 2025 11 7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ggzyjy.sc.gov.cn/ ),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由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项目考察、评估,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5.2 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 2025 11 20 日上午 8:30 时至 9:00 ( 北京时间 ) ,截止时间为 2025 11 20 上午 9:00 ( 北京时间 ) ,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 四川省青羊区丰德成达中心鼓楼南街 101 7 楼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上发布。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即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保函保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视为保证金缴纳有效;采用现金转账时,投标人保证金缴纳账户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原件需加盖银行公章并且公章上有印章编码。(详见“投标须知” 3.4.1 条款)。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1 )格式(后附):

公示表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公示表 2. 2022 1 1 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 1 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过程监督抽检或交(竣)工验收实体质量检测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且单个项目检测里程不小于 8 公里项目情况表

公示表 3.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2 )包封: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 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 U 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3 )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上公示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 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 未按要求提交公示的资质、 业绩、人员或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资质、业绩、人员。

8.2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3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发 [2019]32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川交发 [2019]32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 , 可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州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址: 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 15

编: 6460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刘先生

话: 0830-289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