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
- 范围: 勘察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子项目)范围内的初勘、详勘、补勘、地形测绘、岩土工程设计(含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及降排水设计、土石比勘察、地基处理方案设计等专项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地质勘察报告、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子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参加图纸会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配合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所有专项设计,初设(含概算)和施工图报主管部门审查,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内部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评审等相关工作,施工图须通过专业审图单位审查,以及相关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 概况: 新建道路约1500米,包括雨污水管网,人行道、绿化带、强电预埋、太阳能路灯等附属工程;对园区公共停车区域、智能家居产业园、双创等区域新增停车位100个,配套建设智能充电桩及智能停车和收费系统等其他附属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1
- 开标时间: 2025-08-01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 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 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前区发改项目〔 2024 〕 33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鑫 鸿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区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鑫 鸿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前区发改项目〔 2024 〕3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自行招 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 。
2 .2 项目概况: 新建道路约 1500米,包括雨污水管网,人行道、绿化带、强电预埋、太阳能路灯等附属工程;对园区公共停车区域、智能家居产业园、双创等区域新增停车位100个,配套建设智能充电桩及智能停车和收费系统等其他附属工程 。 (因规划、政策调整或投建方式变化,设计任务、范围可能进行调整,最终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规定的工程内容为准)
2 .3 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40日历天,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20日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审,2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或各子项目内容为准);后续服务期限:交竣工验收合格止 。
2 .4 招标范围: 勘察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子项目)范围内的初勘、详勘、补勘、地形测绘、岩土工程设计(含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及降排水设计、 土石比勘察 、地基处理方案设计等专项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地质勘察报告、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子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参加图纸会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配合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所有专项设计,初设(含概算)和施工图报主管部门审查,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内部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评审等相关工作,施工图须通过专业审图单位审查,以及相关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2. 5 标段划分: 勘察设计 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 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④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 多选 )
☑ 勘察 业绩要求: 近 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1500 万元的已完成或在建或新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 业绩要求: 近 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1500 万元的已完成或在建或新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 / ( 业绩要求) /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 2 家;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代理费缴纳等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7 月 10 日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广安市 )(网址: https://gasggzy.cn/ ) “ 电子交易平台登录 ”—“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8 月 1 日 09 : 3 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 □ 见面开标; ☑ 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方式,关于 “ 不见面开标系统 ” 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 ·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鑫 鸿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 51 号 4 幢 4 楼
邮 编: 638019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 0826-282107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 51号4幢303室
邮 编: 638019
联 系 人: 胡老师
电 话: 136 9618 57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 202 5 年 7 月 9 日
注:(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 )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