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山月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项目名称: 晴山月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项目地址: 至江路与双凤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规模: 该项目为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8061.24㎡(合约132.09亩),总建筑面积约266361.06
- 范围: 2.1建设地点:至江路与双凤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本项目的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从勘察设计、土方开挖、展示区、样板房、到建筑、结构、人防工程、市政、总平景观、安装、装饰装修(二装、外装、样板房、架空层)工程及图纸包含的其它所有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及全部竣工后的整改工作,并配合小业主交房整个过程中的全部监理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晴山月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 已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川投资备【 2509-511400-04-01-180693 】 FGQB-01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 2509-511400-04-01-180693 】 FGQB-013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要求:
□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 已完成不少于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 无业绩要求。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07 日 00:00 至 2026 年 02 月 11 日 23:59 ( 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 https://www.msggzy.org.cn ) , 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 ) 为 2026年03月10日 9 时 30 分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四川省 · 眉山市 )( https://www.msggzy.org.cn ), 开标地点 眉山市政务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综合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 https://www.msggzy.org.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 1089 号眉山发展大厦 A 座
邮 编: 620200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028-3866159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1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6306664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28-38103690
注:
( 1 )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