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学校变压器增容项目施工/标段

大邑县发布时间:2025-07-01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大邑县学校变压器增容项目施工标段
  • 项目地址: 大邑县24所公办中小学校
  • 规模: 全县24所公办中小学校,安装变压器及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南街小学、西街小学、银都小学、大邑中学等24所学校变压器增容改造
  • 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邑县24所公办中小学校(晋原街道、沙渠街道、安仁镇、鹤鸣镇、青霞街道、王泗镇、新场镇、悦来镇等8个街道或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全县24所公办中小学校,安装变压器及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南街小学、西街小学、银都小学、大邑中学等24所学校变压器增容改造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2
  • 开标时间: 2025-07-29

项目详情

大邑县学校变压器增容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大邑县学校变压器增容项目施工/标段 已由 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发改投〔 2025】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邑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__ 县级财政资金 _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邑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投〔 2025】6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招财智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邑县 24所公办中小学校(晋原街道、沙渠街道、安仁镇、鹤鸣镇、青霞街道、王泗镇、新场镇、悦来镇等8个街道或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全县 24所公办中小学校,安装变压器及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南街小学、西街小学、银都小学、大邑中学等24所学校变压器增容改造。新建箱变共计24台(其中新建400kVA箱变共计10台。630kVA箱变6台,800kVA箱变5台,1000kVA箱变1台,1250kVA箱变2台),共计容量15280kVA。新建电缆共计长度2.638km;新建排管通道共计长度1.013km。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 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 、质量标准、标段划分 (如果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 2 须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 类)五级及以上 资质 的单位;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除外)

其他: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 3 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__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 (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项目负责人:具有 ___ / ____ 证书 ,专业 __ / _____ (须为 ____ / ___ 人员 )。

3.1. 4 财务要求: 提供 :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年的)无亏损。 ;

3.1. 5 业绩要求:

2022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 正在施工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 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显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 (含联合体牵头人) 须不超过 /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 http://cbs.chengdu.com.cn/ 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 按照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专业类别为:

行业 分类。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 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 0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07 02 日起,在 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楼) 分中心

○(现场开标) 5 .2 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 www.cdggzy.com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对应项目,并保存系统返回的上传成功回执。

(不见面开标)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07 22 09 30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www.cdggzy.com ),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不见面开标)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 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 . 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s://ggzyjy.sc.gov.cn/;https://www.cdggzy.com/ 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人: 大邑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财智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富民路北段1号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5楼

编: / 编: 610200

人: 肖老师 人: 王新

话: 18980741898 话: 028-86958918

2025 06 30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5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 应用类型 、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不少于 3年 ;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 3 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 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 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同一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