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6年3月—2029年3月期间财税顾问单位
- 项目名称: 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6年3月9年3月期间财税顾问单位
- 范围: 一)OA流程前置审批 审批事项包括国经创投及所属公司季报、中报及年报报送或披露的报表及附注;每月纳税申报表;重大投资项目、部分总办会议题及其他专题讨论事项等涉及的财税问题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0
项目详情
为进一步强化涉税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提升经营效益水平,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经创投”),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聘请一家财税中介机构提供常年财税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26日,注册资本3亿元,是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国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D座28层。
二、服务内容
(一)OA流程前置审批
审批事项包括国经创投及所属公司季报、中报及年报报送或披露的报表及附注;每月纳税申报表;重大投资项目、部分总办会议题及其他专题讨论事项等涉及的财税问题。
(二)咨询服务
1.对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提出的会计核算、税务事项、财务管理以及基金组建、基金运行、交易架构设计、基金清算等方面涉及的财税问题提供财税咨询建议及税收筹划方案;
2.参与重大项目投资、项目管理、项目退出等事项专题讨论,参与重大事项谈判,就以上事项提供专业财税意见,必要时出具书面咨询意见;
3.每半年到现场对公司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检查,排查税务风险,出具检查报告并指导整改落实;
4.负责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税收优惠政策争取等。
(三)其他服务
1.指导国经创投、国经基金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提供汇算清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指导申报表填报,出具汇算审核报告;
2.首次提供服务的六个月内整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财税政策并组织培训;
3.按季更新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财税政策,评估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公司要求的内容及时间,每年安排1—2次专题财税知识培训;
4.对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方面提出的问题提供日常咨询建议;
5.对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提出的财务管理等委托事项进行风险提示并提供一般整改建议。
三、服务期限
原则上本次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公司在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对选聘的财税顾问单位服务质量作出评价,若评价分数低于80分,公司则有权不再续签。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将不确定为比选对象和参与评审):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国家规定执业所需的资质资格,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4A及以上资质,在成都市设有常设服务机构(提供承诺函、营业执照);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提供承诺函);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最近一个年度年检证明);
(四)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不少于30名专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拟派服务团队至少由3名人员构成,均至少持有税务师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需指定一名高级合伙人作为总协调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国有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常年财税顾问业绩案例,同时持有注册会计师与注册税务师证书。
(六)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1.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恶意串通出具不实或虚假内容的;
2.泄露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
3.出具的成果报告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以及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提示未提示的问题未进行披露的;
4.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5.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6.被禁入限制的中介机构、由被禁入限制人员担任负责人的中介机构;
7.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经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通报。
五、报价要求
(一)参选人应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服务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助理等辅助人员费用,以及增值税税费等。如未包含上述相关费用,视为报价无效;
(二)参选人报价(包干价)不得超过30万元/3年(10万元/年);超过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本次选聘允许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需于比选谈判现场、按照比选人要求时间和格式、由参选人授权代表现场填写确认,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比选人以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依据。会后参选人应配合比选人补充提供书面且加盖单位印章的二次报价单。
六、选聘原则
质量优先,兼顾成本与效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
七、选聘流程
1.报名、提交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前往国经创投门户网站查看比选公告,按公告要求报名,并向比选工作小组提交比选文件(含服务项目报价)。
2.确定比选对象: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评审,按比例确定比选对象。
3.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比选对象逐一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比选对象的价格等信息。
4.最终报价及评审:评比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和比选对象最后报价进行最终评审,形成评审报告,确定中选人排名。
5.签订服务合同:比选人审核评审报告,确定中选人后,通过国经创投门户网站公布比选结果(公示1日),发出中选通知书,与中选人签订服务合同。
八、比选规则
1.比选对象的确定:比选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比选文件,经核实不符合公告载明的资格要求的,将不确定为比选对象和参与评审。
2.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3.比选申请人按签到顺序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陈述,评委就服务内容、工作质量保障等向比选对象提问,提问时间不计入陈述时间。
4.各评委根据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陈述及问答情况,按照比选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评分。最终评分结果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并依名次先后确定中选人顺位,在先顺位中选人最终未签订服务合同的,可依次递延,第三顺位中选人最终未签订服务合同的,将重新组织选聘。
九、比选申请文件
(一)中介机构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书等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二)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情况,规模与人数营业收入、荣誉、参选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承办类似项目的情况介绍及证明材料。
(三)拟派团队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成员人数、执业年限、资质、近三年的类似工作业绩案例、荣誉、拟派团队的特殊优势介绍等情况。
(四)服务实施方案。包括此次服务的整体设想、拟采取的方法、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等。
(五)收费报价。参选人应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助理等辅助人员费用以及增值税税费等。如未包含上述相关费用或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报价无效。
(六)承诺函。对本机构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未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无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情况,无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七)参会代表授权委托书。
(八)中介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十、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17时。
(二)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到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中心D座28楼现场报名;
(三)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交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十一、比选
比选申请人应准备3份比选申请文件并密封,在比选当日(2026年3月11日)上午9时15分前抵达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中心D座28楼现场签到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谈判开始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上午9时30分。
联系人:陶静,电话:13981723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