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四月天项目(二期)施工电梯租赁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发·四月天项目二期施工电梯租赁
- 范围: 本次招采广发·四月天项目(二期)施工电梯租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7
项目详情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广安分所 (采购代理机构)受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人 )委托,拟对 “广发·四月天项目(二期)施工电梯租赁” 进行 企业内部 公开招标( 以下简称公开招标 ) ,兹邀请符合本次 投标要求 的 投标人 参加。
一、项目编号: GACG2025102 (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
二、 项目名称 : 广发 ·四月天项目(二期)施工电梯租赁 。
三、 资金情况
1. 资金来源: 企业自 筹。
2. 最高限 价:不含税总价 2840703.3 元(其中 含 司机工资 1620000元)。
四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采广发 ·四月天项目(二期)施工电梯租赁。 详见 招标文件 第五章。
五 、 投标人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资格 ;
2.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二)特殊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22年 1月1日至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至少有 1个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施工电梯租赁业绩 。
注: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广发展建工发〔 2024〕35号文件、广发展建工发〔2024〕109号文件、广发展建工纪〔2024〕35号、广发展建工函〔2024〕188号、广发展建工纪〔2025〕11号)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具体名单见招标文件) 。
六 、 招标文件 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 年 7 月 2 日 09:00至 2025 年 7 月 6 日 17:00时 。
(二)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 www.swuee.com/#/purchase/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 人民币 200 元 /份 ,须通过投标人企业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 “项目信息”, 认真阅读 “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招标文 件的,视其不具备投标资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上专用账户,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投标人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相关票据将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出具 。
七、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 7 月 7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本项目开标全过程均通过 “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现场直播(房间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自行进入会议房间观看。 投标人若未能及时进入会议房间则视为默认对本项目开标全过程无异议。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开标室(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 54号-66号)。
九、 本项目招标公 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http://ga.swue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s://gasggzy.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 773号1楼
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电话: 19961268860
采购单位异议受理人:谭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 18090508181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 刘 老师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 54号-66号
联系电话: 0826-25560 03
电子邮箱: 1660256495 @qq.com
招采平台咨询电话: 028-86123300
关于 广发 ·四月天(二期)施工电梯租赁
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重要告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为切实规范各潜在投标人招投标行为,确保本项目建设优质廉洁工程 ,告知书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具体约定有以下主要内容:
1、本项目严禁出借、租借、伪造、变造公司证件、业绩、人员证书,严禁围标、串标、挂靠、内部承包等违法投标行为。
2、本项目严禁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中标单位确定的相关人员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职到位,非不可抗力不得更换。
3、本项目中标公示前,我公司将对各投标人的人员证件、业绩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按招标文件规定顶格处罚。
4、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将对本项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招标文件要求的驻场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不履行合同约定情形的,按合同违约条款顶格处罚。
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将第一时间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如有以上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按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列入 “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