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稻田+”循环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

游仙区发布时间:2025-03-21来源: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绵阳市游仙区稻田循环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备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区“稻田+”循环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 2.2工程地点:游仙区忠兴镇 2.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低温循环式干燥机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1
  • 开标时间: 2025-04-1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市游仙区 “稻田+”循环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绵阳市游仙区 “稻田+”循环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阳市游仙区 “稻田+”循环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游农投 [2024]15号、绵游农投[2024]48号、绵游农投〔2024〕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该项目的 低温循环式干燥机等 进行 公开 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游农投 [2024]15号、绵游农投[2024]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 标范

    2.1项目名称: 绵阳市游仙区 “稻田+”循环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

    2.2工程地点: 游仙区忠兴镇

    2.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 低温循环式干燥机等(详见第五章)

    2.3交货期:3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 点、规模、建设工期、 段划分和本次招标 量、 、交

  3. 投标人资格 要求

    3.1本 招标要 投标人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 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 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3 22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4 11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东山大道南段 6号

    编: 621000

    人: 王老师

    话: 0816-5037025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双流区龙桥路 6号132栋7楼

    编: 610000

    人: 邱女士

    话: 028-83119888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5 03 21

    注: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 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 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 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