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项目名称: 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项目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
- 规模: 本项目为改建眉山东坡城区眉州智慧停车场、东坡智慧停车场、三苏智慧停车场、岷江智慧停车场、东坡湖智慧停车场、苏母公园智慧停车场、苏辙公园停车场、科工园智慧停车场8个,共设置约4500个停车位,提升改造路内智慧停车位约1000个,配套建设充电桩900个、智慧停车系统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 范围: 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设计、施工全过程、施工期延长、新增工程及变更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9-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9-08
- 开标时间: 2025-09-23
项目详情
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 监理 标段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 已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 2025 〕 2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 2025 〕 2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要求:
□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 已完成不少于 /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 无业绩要求。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 和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执业证书,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9 月 02 日 00:00 至 2020 年 09 月 08 日 23:59 ( 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 https://www.msggzy.org.cn ) , 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 ) 为 2020年09月23日 9 时 30 分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四川省 · 眉山市 )( https://www.msggzy.org.cn ), 开标地点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综合楼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 https://www.msggzy.org.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 186 号阳光天天向上 5 幢 1 单元 5 楼
邮 编: 620010
联 系 人: 金老师
电 话: 028-350182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 140 号(乐山商业银行旁)
邮 编: 620010
联 系 人: 万女士
电 话: 028-382211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 1 )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