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线上发行自营项目(第二次)补遗书
- 项目名称: 线上发行自营项目
- 范围: 拟投产品型号配套的电池组须通过UL1642标准认证及UN38.3测试认证(提供认证报告 ; 拟投产品型号配套的电池组须通过UL1642标准认证及UN38.3测试认证(提供认证报告或证书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1
项目详情
ETC线上发行自营项目(第二次)补 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 ETC线上发行自营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和补充。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 本项目招标公告 “3.1.1资质要求”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 ②拟投标产品需具备由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出具的对应产品的物理层测试报告、协议和互操作测试报告(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测试报告)。
③拟投产品型号须具有交通部认可的、具有ETC设备全国联网测试经验的检测机构(具备CNAS、CMA资质证书)出具的检测报告(全国范围)。
④拟投产品型号配套的电池组须通过UL1642标准认证及UN38.3测试认证(提供认证报告)。
现更正为: ②拟投标产品需具备有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产品的物理层测试报告、协议和互操作测试报告(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入网检测报告)。
③拟投产品型号持有的以上报告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NAS或CMA资质证书)出具(全国范围)。
④拟投产品型号配套的电池组须通过UL1642标准认证及UN38.3测试认证(提供认证报告或证书)。
二、 本项目招标文件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现更正为: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可附有中文注释。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宏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