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71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TJ9标路基、路面、桥梁工程
- 项目名称: 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TJ9标路基路面桥梁工程
- 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境内,建设标段里程起于K95+726,止于K116+355;路基、路面、桥梁工程共划分为1个招标劳务段(见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 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见1.3)全部施工内容
- 概况: 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境内,建设标段里程起于K95+726,止于K116+355;路基、路面、桥梁工程共划分为1个招标劳务段(见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1.2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见1.3)全部施工内容。 1.3劳务段落划分明细表 ; 本次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对象为S71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梁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桥梁3座(马拖村大桥、嘎乐村大桥、马拖河大桥)、马拖互通1处和路基1处(单幅826.52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0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S71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TJ9标路基、路面、桥梁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
四川
省
凉山
州
越西
县境内,建设标段里程起于
K95+726
,止于
K116+355
;
路基、路面、桥梁工程
共划分为
1
个招标劳务段
(见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1.2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
(见
1.3)
全部施工内容。
1.3劳务段落划分明细表: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
月
)
|
备注
|
|
1
|
BJ-01
|
K95+726~K116+355
|
本次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对象为
S71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
路基、路面、桥梁工程工作内容包括:
桥梁
3座(马拖村大桥、嘎乐村大桥、马拖河大桥)、马拖互通1处和路基1处(单幅826.52m)
。
|
36
|
|
1.4 劳务合作内容:
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
2. 投标人资格
2.1本次招标要求:
(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
2000
万元。
(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或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
(
3)业绩要求:招标人需在近
5
年内有
2
个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合同额不低于
5000
万
元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路基工程
或
桥梁工程
(一级公路及以上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4)财务要求: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
0.8
;近
2
年企业的
净利润大于零
;
附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
(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投标人没有被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上年未被公司评定信誉等级为“C”级。
③投标人未处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四川路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黑名单
名单内
或
“黑名单库”
中
。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⑥投标人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⑦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⑧投标人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投标行为或履约处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4在四川路桥范围内,协作方承担的在建分包合同累计数量最大限制要求:
投标人在四川路桥范围内同时承担的在建分包合同个数(金额在
2000万元以上的):信用评价为AA级的不超过4个,A级的不超过3个,B级的不超过2个
。
若投标人具有施工承包特级资质的(专业不限),在公司范围内承担的在建协作合同数量不设限制;合同金额以主合同及所有补充合同的合计金额为准,当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
80%以上时,不再占用协作方在建合同数量指标。
本项目不接受达到或超过累计数量限制的投标人的投标。
2.5本次参与投标的外部协作方必须在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中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年
12
月
16
日
0时0分至2025年
12
月
20
日
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3.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
:
金西高速
TJ9标路基、路面、桥梁
劳务合作工程
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3.3招标文件售
价为
2
000
元
/份(按包件收费),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
请投标人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4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3.5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解密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年
1
2
月
23
日
9时00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两江国际A座)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4.4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发布。
5.2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
技术支持电话:
400-8148-188
。
6.
异议及投诉
6.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6.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 则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人民币
肆拾万
元
整
(
¥
400000
)
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1
2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
金西高速
TJ9标路基、路面、桥梁
劳务合作工程
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
2
个月内退还。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
“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路隧道分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西安路一段
49号
联
系
人:
刘
先生
电
话:
18481231585
电子邮箱:
3089372807@qq.com
2025
年
1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