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龙江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勘察标段
- 项目名称: 资中县龙江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勘察标段
- 项目地址: 资中县龙江镇
- 范围: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水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水库周边水土流失防治,水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业 主管部门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7
项目详情
资中县龙江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勘察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
资中县龙江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4-511025-04-01-187823】FGQB-029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中县弘禹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水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水库周边水土流失防治,水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
2 、建设地点:资中县龙江镇。
3 、勘察服务期为2026年3月-2026年6月(共90天)。
4 、资中县龙江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服务工作。
5 、勘察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资质、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26000万元公路勘察类似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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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公路、市政、桥梁勘察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26000万元公路勘察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 [3]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15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支付、投标文件上传等。
5.2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3 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06或0832-202257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7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在交易系统确认签名。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内江市)》( http://ggzy.neijiang.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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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资中县弘禹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鑫天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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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东西干道9号办公综合大楼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5栋17层17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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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641200 |
邮政编码: |
6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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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刁女士 |
联系人: |
吴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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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832-5735313 |
电话: |
028-87045810 |
9. 本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资中县水利局
电 话:08325602601
地 址:内江市资中县花圃街41号
2026-02-14
[1] 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 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 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2]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4] 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