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大道智慧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七中菁才学校北侧智慧充电桩及配套绿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凤翔大道智慧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七中菁才学校北侧绿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项目地址: (1
- 范围: 2.1建设地点:(1)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明光社区凤翔大道300号,成都七中菁才中学(涌泉校区)以南,中交凤栖首府以北;(2)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明光社区,旺辉南一路以北,凤翔大道以南,温江区成都七中菁才中学(涌泉校区)旁 ; 1)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5亩,约18333㎡,建设沥青路面5858.75㎡,铺装路面1200㎡,生态停车场2820.25㎡(205个停车位),720kW液冷超充主机1台,250kw快充充电终端12台,7kw慢充充电桩20台,景观绿化工程8454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9
项目详情
凤翔大道智慧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七中菁才学校北侧智慧充电桩及配套绿地建设项目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凤翔大道智慧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七中菁才学校北侧智慧充电桩及配套绿地建设项目
施工
/
标段已由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川投资备【
2512-510115-04-01-954590】FGQB-0400号,川投资备【2512-510115-04-01-815170】FGQB-06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1.2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
2512-510115-04-01-815170】FGQB-0606号,川投资备【2512-510115-04-01-954590】FGQB-040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1)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明光社区凤翔大道 300 号,成都七中菁才中学(涌泉校区)以南,中交凤栖首府以北;(2)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明光社区,旺辉南一路以北,凤翔大道以南,温江区成都七中菁才中学(涌泉校区)旁。
2.2 建设内容:(1)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5亩,约18333㎡,建设沥青路面5858.75㎡,铺装路面1200㎡,生态停车场2820.25㎡(205个停车位),720kW液冷超充主机1台,250kw 快充充电终端 12 台,7kw 慢充充电桩20台,景观绿化工程8454㎡。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总图工程、充电站、安防系统、照明工程、排水及消防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2)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6亩,约10666㎡,建设沥青路面1788.25㎡,铺装路面600㎡,生态停车场1777.75㎡(130个停车位),720kW液冷超充主机1台,250kw 快充充电终端 12 台,7kw 慢充充电桩5台,景观绿化工程 6500㎡,对凤溪河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并在河道两侧安装护栏。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总图工程、充电站、安防系统、照明工程、排水及消防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
1
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
3
所有投标人
(无资质企业除外)
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
4
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
5
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
3.1.
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
(
2022年12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
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
)
。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5年12月17日
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1月09日10时00分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
)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28-8272194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温江区春江东路
1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28-827441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蜀西路
52号2栋B座1804号附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
李春华
电
话:
028-8615785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