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秀钟乡红色美丽和美新村农文旅融合产业项目施工
- 项目名称: 剑阁县秀钟乡红色美丽和美新村农文旅融合产业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剑阁县秀钟乡青岭村
- 规模: 修缮改造青岭村大路河红军街整体房屋建筑214平方米;红军墓周边环境整治833平方米、新建石刻标语25座;新建步游道约2200米及过水桥一处;修缮红军戏楼一座约90平方米、戏楼广场约530平方米;新建青石引水渠103米及八角井一处、维修改造祭奠广场1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智慧农业数字化平台建设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秀钟乡青岭村;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修缮改造青岭村大路河红军街整体房屋建筑214平方米;红军墓周边环境整治833平方米、新建石刻标语25座;新建步游道约2200米及过水桥一处;修缮红军戏楼一座约90平方米、戏楼广场约530平方米;新建青石引水渠103米及八角井一处、维修改造祭奠广场1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智慧农业数字化平台建设等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9
- 开标时间: 2025-08-29
项目详情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适用于公开招标 )
剑阁县秀钟乡红色美丽和美新村农文旅融合产业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秀钟乡红色美丽和美新村农文旅融合产业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 【 2025】 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2025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剑阁县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县域试点建设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 2025】8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众禾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剑阁县秀钟乡青岭村;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 修缮改造青岭村大路河红军街整体房屋建筑 214平方米;红军墓周边环境整治833平方米、新建石刻标语25座;新建步游道约2200米及过水桥一处;修缮红军戏楼一座约90平方米、戏楼广场约530平方米;新建青石引水渠103米及八角井一处、维修改造祭奠广场1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智慧农业数字化平台建设等 。项目总投资 725万元。
2.3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 具有 国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 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96601355
地址: 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 67号
招 标 人: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秀钟乡后街 2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何先生( 异议受理人 )
电 话: 0839655620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众禾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蛟龙港双流园区海滨广场 11号楼1602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龙先生
电 话: 028-6573399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8 月 1 日
注:
(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