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壤塘县吾伊乡高原香菇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壤塘县吾伊乡修卡村
- 规模: 新建联栋大棚19500平方米,单体大棚4500平方米,生产管理用房300平方米,道路及地面硬化4000平方米,混凝土格构6800平方米,混凝土挡墙450米等附属工程
- 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1
项目详情
壤塘县吾伊乡高原香菇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壤塘县吾伊乡高原香菇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壤塘
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壤发改行审
[2025]2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壤塘县吾伊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_
绵阳援建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_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壤塘县吾伊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壤发改行审
[2025]2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壤塘县吾伊乡修卡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联栋大棚19500平方米,单体大棚4500平方米,生产管理用房300平方米,道路及地面硬化4000平方米,混凝土格构6800平方米,混凝土挡墙450米等附属工程。
2.3 工期:
27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
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阿坝州)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壤塘县吾伊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壤塘县吾伊乡吾伊村
邮
编:
624399
联
系
人:
尹浩
电
话:
1528372152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
75号东广科创中心6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先庭飞
电
话:
028-8351538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