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遂宁市安居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
- 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地址: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庙儿坡村4队
- 规模: 新建670套住房,其中用地面积:25812.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823.6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010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720.36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庙儿坡村4队 ; 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项目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3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安发改〔
2025〕4号、遂安发改〔2025〕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锐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锐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安发改〔
2025〕4号、遂安发改〔2025〕8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庙儿坡村
4队
。
2.2.建设规模:
新建
670套住房,其中用地面积:25812.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823.6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010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720.36平方米。
2.3.立项投资额:
33759
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
9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项目工期具体以施工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项目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6.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
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 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04 日 00时00分开始登陆,2025年07月23日17时00分结束登录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遂宁市)(网址: http:// www.snsggzy.com ) —“登录”—“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报名结束时间为 2025年7月 23 日 17时00分) 。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市锐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梧桐南路
268号303
邮
编:
62900
0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0825-85227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88号6号门电梯直达8楼8111
邮
编:
6
10
000
联
系
人:
钟先生
电
话:
189081380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06
月
30
日
注:
(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