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顺江至外城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名称: 松潘县顺江至外城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地址: 松潘县进安镇
- 规模: 对松州大道沿线的290栋建筑立面进行改造,改造面积46317平方米;对沿线围墙进行改造约1020米;红军遗址栈道改造52.3平方米;人行道改造160米;对道路沿线范围内的飞线进行整理,以及配套建设照明等; 2.3项目投资额:2850.22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施工1个标段
- 范围: 2.1建设地点:松潘县进安镇; 2.2规模:对松州大道沿线的290栋建筑立面进行改造,改造面积46317平方米;对沿线围墙进行改造约1020米;红军遗址栈道改造52.3平方米;人行道改造160米;对道路沿线范围内的飞线进行整理,以及配套建设照明等; 2.3项目投资额:2850.22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施工1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9
项目详情
松潘县顺江至外城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名称
)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松潘县顺江至外城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松发改行审
[2025]12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松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松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松发改行审
[2025]12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松潘县进安镇;
-
2.2
规模:对松州大道沿线的
290
栋建筑立面进行改造,改造面积
46317
平方米;对沿线围墙进行改造约
1020
米;红军遗址栈道改造
52.3
平方米;人行道改造
160
米;对道路沿线范围内的飞线进行整理,以及配套建设照明等;
-
2.3
项目投资额:
2850.22
万元;
-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
- 2.6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施工 1 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
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2
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
具体数量
)
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
》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松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松潘县城北新区政务中心三号二楼
邮
编:
623300
联 系 人:
段老师
电
话:
0837-723229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安街
10
号凯越诗蓝·御营广场
2
单元
6
楼
1-11
、
31
、
32
号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
话:
0816-23895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
1
)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