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
- 项目地址: 朱家桥河全段
- 规模: 为提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全安镇段水生态环境质量,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共恢复河道水生态环境5699m2;共建设人工湿地12880m2、生态沟渠2622m2、生态塘639m2、生态护岸27464m2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朱家桥河全段、桂溪河全安镇段下游7.5公里区段 ; 2.2.1标段名称: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标段施工 ;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材料采购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2
- 开标时间: 2025-09-09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 已由 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内市区发改﹝ 2024 ﹞ 203 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 业主自筹 ( 资 金 来源 ) , 出 资 比 例 为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80%+ 业主自筹 20% , 招 标 人 为 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 施工进行 公 开 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市区发改﹝ 2024 ﹞ 20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朱家桥河全段、桂溪河全安镇段下游 7.5 公里区段。
2.1.2 建设规模:为提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全安镇段水生态环境质量,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共恢复河道水生态环境 5699m2; 共建设人工湿地 12880m2 、生态沟渠 2622m2 、生态塘 639m2 、生态护岸 27464m2 。
2.1.3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标段施工。
2.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材料采购。
2.2.3 计划工期: 39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2022-01-01 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水利工程类 2400 万及以上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1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 )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 ( 具体数量 ) 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5-08-08 起 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内江市)(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交易平台入口”—“建设工程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A)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5-09-02 09:30 ,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内江市) (电子招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在线 递 交 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 加密 电子 投 标 文 件, 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并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
5.2 (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内江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内江市市中区水利局
电 话: 0832-2120211
传 真: /
电子 邮 件: /
地 址: 内江市市中区学山路 10 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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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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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沱鞍路档案大楼 9 楼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 555号(悦动广场)4栋3楼附 308-3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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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641000 |
邮编: |
6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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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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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832-6100128 |
电 话: |
0832-2242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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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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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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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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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20100016778674 |
202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