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 眉山市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47亩,建筑总面积约14219.92平方米为服务化工企业中试项目,新建甲类中试厂房4栋,约6979.84平方米,乙类中试厂房3栋,约3960.88平方米;新建甲类库房3栋,1961.28平方米;新建功能用房(含总配电室、固废库、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约1317.92平方米
- 范围: 需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内容
- 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47亩,总建筑面积约14985.57平方米。新建甲类厂房4栋,约6979.84平方米,乙类厂房3栋,约4299.28平方米;新建甲类库房3栋,约1961.28平方米;新建功能用房(含总配电室、固废库、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约1726.81平方米。配套完善消防、给排水、电力、停车位200个,充电桩40个等附属基础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6
项目详情
眉山市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眉山市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5〕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眉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眉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5〕7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47亩,建筑总面积约14219.92平方米为服务化工企业中试项目,新建甲类中试厂房4栋,约6979.84平方米,乙类中试厂房3栋,约3960.88平方米;新建甲类库房3栋,1961.28平方米;新建功能用房(含总配电室、固废库、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约1317.92平方米。配套完善消防、给排水、电力停车位200个,充电桩40个等附属基础设施。
2.3 总投资:15525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40000元,其中勘察最高限价为:580000元,设计最高限价为:1360000元。
2.4 招标范围:需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
察包括全部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勘察须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关于勘察报备、验收等相
关要求)、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地基处理专项设计等,满足各阶段成果要求及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提供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等各阶段设计成果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配合施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35日历天,设计周期5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标准、规范、规程等,并满足设计需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满足质量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2.7 资金来源:对上争取及业主自筹。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 设计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证书, / ,须 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3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5-12-10 09:00 至 2025-12-16 23:59( 北京时间 , 下同 ), 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 (http://www.msggzy.org.cn), 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30 09: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眉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邮 编: 620000
联 系 人: 时先生
电 话: 028-381836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140号(乐山商业银行旁)
邮 编: 620000
联 系 人: 万女士
电 话: 028-382211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