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河流域眉山天府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EPC)标段

眉山市发布时间:2025-07-16来源: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柴桑河流域眉山天府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EPC标段
  • 项目地址: 仁寿县视高街道
  • 范围: 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
  • 概况: 在柴桑河(中建大道桥下段)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约3600m,建设面积约207854m²;在柴桑河(出清水场镇段)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为1114m,建设面积约29654m²,生境恢复长度1114m;在柴桑河(出境前河段)右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929m,建设面积约14711m²,生境恢复长度929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3
  • 开标时间: 2025-08-06

项目详情

柴桑河流域眉山天府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柴桑河流域眉山天府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天眉管发改投〔2023〕39号、天眉发改投〔2025〕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天眉管发改投〔2023〕39号、天眉发改投〔2025〕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仁寿县视高街道。

2.2 项目概况:在柴桑河(中建大道桥下段)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约 3600m ,建设面积约 207854m ² ;在柴桑河(出清水场镇段)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为 1114m ,建设面积约 29654 m ² ,生境恢复长度 1114m ;在柴桑河(出境前河段)右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 929m ,建设面积约 14711 m ² ,生境恢复长度 929m

2.3 招标范围:( 1 )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 2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4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30 日历天)。

2.5 总投资: 3436.30 万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2986.72 万元。(其中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 2955.41 万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 31.31 万元);

2.6 质量要求:(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本级财政资金;

2.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电子评标、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7 00:00 2025-07-2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 https://www.msggzy.org.cn ),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06 09:30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https://www.mssggzy.org.cn),开标地点 眉山天府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腾飞大道二段9号金融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https://www.ms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址: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编: /

联系人: 唐老师

话: 028-36061251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眉山市东坡区阳光天天向上5栋1单元6楼

编: /

联系人: 王老师

话: 028-38220613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