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刷经寺镇三家塞村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红原县刷经寺镇三家塞村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
- 规模: 项目新建村集体经济综合体1处,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3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适用于公开招标
)
红原县刷经寺镇三家塞村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红原县刷经寺镇三家塞村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红发改行审
(2025)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红原县刷经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1000万元为民族地区开发资金,83万元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红原县刷经寺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红原县发展和改革
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红发改行审
(2025)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新建村集体经济综合体
1处,项目占地面积
2
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建设内容
包括学员房间、学员餐厅和后厨、教学活动场地、功能配套用房,配套建设内部简装、内部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停车位、照明、消防设施、绿化工程和配套附属设施
。
2.
3
建设工期:
120
日
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
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阿坝州)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红原县刷经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阿坝州
红原县刷经寺镇
邮
编:
624400
联
系
人:
甘先生
电
话:
0837-26671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
668号国嘉新视界广场14楼
邮
编:
610065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028-8661839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