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槽酒类绿色智慧仓储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宜宾市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刘家槽酒类绿色智慧仓储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 规模: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为228.19亩(以实际供地红线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128151.85平方米。其中1-12号仓库建筑面积116884.00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117.00平方米,危险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9150.85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项目道路、绿化设施等。2.3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75日历天(含审查时间)。开始时间:以发包人下发的任务书时间为准。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刘家槽酒类绿色智慧仓储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勘察内容包括:初勘、详勘及审查、管勘,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地基处理(包括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而进行的所有相关工作及配套措施)等工作;(2)设计内容包括:刘家槽酒类绿色智慧仓储项目(含货架、装卸设备等仓储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提供施工阶段的变更设计、二次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直至竣工验收完毕。配合完成项目后续相关阶段的成果报批、审查和批准工作,并按审查意见完成对设计图的修改。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1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刘家槽酒类绿色智慧仓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601-511502-04-01-831344】FGQB-00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601-511502-04-01-831344】FGQB-000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刘家槽元水片区。 2.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为228.19亩(以实际供地红线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128151.85平方米。其中1-12号仓库建筑面积116884.00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117.00平方米,危险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9150.85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项目道路、绿化设施等。 2.3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75日历天(含审查时间)。开始时间:以发包人下发的任务书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刘家槽酒类绿色智慧仓储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内容包括:初勘、详勘及审查、管勘,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地基处理(包括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而进行的所有相关工作及配套措施)等工作; (2)设计内容包括:刘家槽酒类绿色智慧仓储项目(含货架、装卸设备等仓储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提供施工阶段的变更设计、二次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直至竣工验收完毕。配合完成项目后续相关阶段的成果报批、审查和批准工作,并按审查意见完成对设计图的修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应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牵头人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2023年 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应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建筑设计业绩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只能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2 00:00 至 2026-04-01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01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