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沙湾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工程标段施工
- 项目名称: 大渡河沙湾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工程标段施工
- 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大渡河铜街子电站库区内,航道起点位于龚电大桥下游,终点位于铜街子电站上游,航道里程30.2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护岸工程、旅游码头工程、船舶集中停泊区工程及航标工程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的施工、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阶段的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6
项目详情
大渡河沙湾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工程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大渡河沙湾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工程 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乐沙发改投〔2025〕197号文 核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以 乐交函〔 2025 〕 258 号 批复,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资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资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197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 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大渡河铜街子电站库区内,航道起点位于龚电大桥下游,终点位于铜街子电站上游,航道里程 30.25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护岸工程、旅游码头工程、船舶集中停泊区工程及航标工程。
(一)疏浚工程
对不满足通航尺度的航道及港池进行疏浚,共布置 3 处清礁工程、 5 处浅滩疏浚工程和 5 处港池疏浚工程。
(二)护岸工程
在旅游码头上下游布置 2 处护岸,长度合计 210 米,采用钢丝网石笼阶梯式护岸结构。
(三)旅游码头工程
新建月亮湾旅游码头,占用岸线 92 米,建设 2 个客运泊位,设计高水位取 3 年一遇洪水位,设计低水位与航道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一致,码头结构采用 “ 斜坡 + 预制重力式方块挡墙 ” 的结构型式。
(四)船舶集中停泊区工程
新建石板坡船舶集中停泊区,停泊区长度 400 米,采用桩基式靠船墩结构,布设 26 个靠船墩。
(五)航标工程
航标配布不考虑夜航,按照内河重点航标配布,配布标志标牌 47 座。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的施工、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阶段的工作。 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所示为准。
2.3 计划工期
计划施工总工期为 1080 日历天,具体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所载明开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
: 近 5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 已完成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该项目工程验收或投运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及以上的港口航道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3 人员资格要求:
( 1 )项目经理资格: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2 )技术负责人要求:①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执业资格。
( 3 )安全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 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04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6 日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 http://www.lsggzy.com.cn/ ),在首页点击 “ 用户登录 ” 入口。通过 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 6 号 6 幢智创 SOHOA 座五层)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采用: ? 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t.sc.gov.cn/ ) ? 其它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t.sc.gov.cn/ )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lsggzy.com.cn )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 ? 开标记录、 ? 中标候选人、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 ?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 ? 其他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04 年 7 月 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 2013 年 3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订)、《四川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川交函〔 2022 〕 15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订)和川交函〔 2022 〕 15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9. 联系方式
名 称: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资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大道中段 125 号 6 楼 B-1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833-2527890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 238 号
邮编: /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 028-84163545
2026 年 01 月 04 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410-511111-04-01-342588
相关资料下载: 施工招标文件挂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