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航空二路)监理
- 项目名称: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航空二路监理
- 项目地址: 四川泸州
- 规模: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航空二路)共包含三条市政道路,其中一段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起于二段终点,止于机场大道,道路红线宽32米,设计全长1113.584m;二段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50km/h,起于港城大道,止于二段,道路红线宽24m,设计全长954.563m;接顺段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50km/h,起于二段K0+566.716,止于航空三路已建路口,道路红线宽32m,设计全长100m
- 范围: 本项目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2
项目详情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航空二路)监理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龙发改投资【2025】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为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龙发改投资【2025】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航空二路)共包含三条市政道路,其中一段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起于二段终点,止于机场大道,道路红线宽32米,设计全长1113.584m;二段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50km/h,起于港城大道,止于二段,道路红线宽24m,设计全长954.563m;接顺段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50km/h,起于二段K0+566.716,止于航空三路已建路口,道路红线宽32m,设计全长100m。项目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配套给排水管网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桥梁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海绵城市等工程。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540日历天(以招标人实施为准)+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 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监理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3月13日 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02 09: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空港大道二段8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30-250258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邮 编: /
联 系 人: 易先生
电 话: 0830-26556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