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少屏山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

苍溪县发布时间:2025-12-29来源: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苍溪县少屏山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
  • 项目地址: 苍溪县陵江镇
  • 规模: 新改建雨水主支管网约6公里,改造排洪管渠约2公里及配套设施恢复等
  •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9
  • 开标时间: 2026-01-19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苍溪县少屏山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苍溪县少屏山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苍发改投资〔 2023]2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苍溪县城市管网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苍溪县城市管网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苍发改投资〔 2023]2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辰一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苍溪县陵江镇

2.2建设规模: 新改建雨水主支管网约 6公里,改造排洪管渠约2公里及配套设施恢复等。

2. 3 服务周期: 施工期 +缺陷责任期。

2. 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 5 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2 30 0 00 分至 2026 1 19 9 30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网址: http://www.gyggzyjy.cn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1 19 9 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9-5231975

8 . 联系方式

人: 苍溪县城市管网事务中心

址: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嘉陵路西段 72 号

编: 628400

人: 马先生 异议受理人

话: 0839-2320019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辰一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武侯大道顺江段 7号2栋11层5号

编: 610041

人: 赵先生

话: 028-86727823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 025 1 2 2 5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