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葫芦镇 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沙湾区发布时间:2025-07-16来源: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比选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沙湾区葫芦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项目地址: 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四峨山村和葫芦坝村
  • 规模: 对四峨山村枣儿崖至葫芦坝村葫四路进行路面修复黑化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长约6.6公里,宽4.5米,厚0.05米;新建挡土墙高2米,共计约4000立方米;修复黑化沿线60户入户路,共约500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四峨山村和葫芦坝村 ;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1
  • 开标时间: 2025-08-06

项目详情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沙湾区葫芦镇 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沙湾区葫芦镇 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5〕3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5〕3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四峨山村和葫芦坝村。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对四峨山村枣儿崖至葫芦坝村葫四路进行路面修复黑化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长约 6.6 公里,宽 4.5 米,厚 0.05 米;新建挡土墙高 2 米,共计约 4000 立方米; 修复黑化沿线 60 户入户路,共约 500 米。项目总投资:880 万元。

2.3 项目代码:2501-511111-04-01-521714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项目代码、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17日 至 2025年07月21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龙泉街 55 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833-36204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491 号 17 楼 12 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郑老师

电    话: 0833-23551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7月1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不得设定特定行业或特定区域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501-511111-04-01-52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