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双古镇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
- 项目名称: 荣县双古镇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
- 项目地址: 荣县双古镇
- 规模: 1)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在沙河流域建设总长度约3.6km,宽度8m,总面积约为28875㎡的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护岸1.57km; (2)水生植被恢复工程:进行河道生境恢复897m3,恢复水生植物群落,沉水植物和浮叶植物分别种植4018㎡、和780㎡,恢复水生动物群落,投放淡水水生动物共计34kg
- 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双古镇; 2.2建设规模:(1)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在沙河流域建设总长度约3.6km,宽度8m,总面积约为28875㎡的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护岸1.57km; (2)水生植被恢复工程:进行河道生境恢复897m3,恢复水生植物群落,沉水植物和浮叶植物分别种植4018㎡、和780㎡,恢复水生动物群落,投放淡水水生动物共计34kg ; 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含测量放线)直至竣工验收、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0
项目详情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荣县双古镇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荣县双古镇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局[2023]85号、荣发改审批[2025]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荣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荣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局[2023]85号、荣发改审批[2025]2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双古镇;
2.2建设规模:(1)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在沙河流域建设总长度约 3.6 km ,宽度 8 m ,总面积约为28875㎡的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护岸 1.57km;
(2)水生植被恢复工程:进行河道生境恢复 897 m3,恢复水生植物群落,沉水植物和浮叶植物分别种植 4018㎡、和 780㎡,恢复水生动物群落,投放淡水水生动物共计 34 kg。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含测量放线)直至竣工验收、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概算总投资:2664.2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3.3 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2月26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www.ztbzg.com)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系统入口(或进入系统综合页面http://login.sccin.com/?zigong),凭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且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 )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www.ztbzg.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本项目招标公告内面向公众提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获取(无需数字证书)。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3月20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813-5990918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荣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西街144号附25号
邮 编: 643101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13-61010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1栋14楼1401号、1402号、1403号、1404号、1405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罗先生
项目负责人: 王旭波
电 话: 028-8661839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2月2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304-510321-04-01-68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