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古井家园建设项目(一期)电梯

涪城区发布时间:2025-09-29来源: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涪城区古井家园建设项目一期电梯
  • 范围: 2.1交货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 ; 涪城区古井家园建设项目(一期)电梯的供货、运输、卸货、现场保管、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保修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8
  • 开标时间: 2025-10-28

项目详情

涪城区古井家园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涪城区古井家园建设项目(一期)电梯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涪城区古井家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涪发改固〔2023〕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自筹及银行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该项目的 电梯 进行 公开 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涪发改固〔2023〕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 标范

2.1 交货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

2.2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涪城区古井家园建设项目(一期)电梯的供货、运输、卸货、现场保管、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保修服务等。

2.4 安装工期: 具备安装条件后60日历天。

2.5 电梯名称及数量和规格; 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6 交货期: 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 点、规模、建设工期、 段划分和本次招标 量、 、交

3. 投标人资格 要求

3.1 招标要 投标人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若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①代理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还须提供本次投标代理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电梯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只能选择一个电梯品牌参与投标,电梯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上如无具体的“许可参数”,还须提供证书中对应“许可子项目”制造商已获取的最大“许可参数”的电梯型式试验证书且满足最新规范。;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牌同 委托 。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9 30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0 28 09 1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文庙街13号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0816-22960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409516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9 29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 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 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