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前锋区发布时间:2025-07-07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
  • 规模: 项目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39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有:田块整治、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措施
  • 范围: 本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 包括并不限于项目外业踏勘、勘察;地形图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资料编制;竣工测量、竣工资料编制;项目上图入库或备案;配合区县验收及完成施工指导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30
  • 开标时间: 2025-07-30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安市前锋区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安市前锋区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广安市前锋区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广市农函〔 2025〕 10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资金、市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市农函〔 202 5 105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

2.2 项目规模、内容: 项目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 4.39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有:田块整治、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措施

2.3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规范要求

2.4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20 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项目外业踏勘、勘察;地形图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资料编制;竣工测量、竣工资料编制;项目上图入库或备案;配合区县验收及完成施工指导工作

2.6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 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3 业绩要求: 3 年( 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 实施 )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农业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理或水利工程类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4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交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7 8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广安市 )(网址: https://gasggzy.cn/ —“电子交易平台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 交的 截止 ,下 2025 7 30 09 30 分,投标 截止时间 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电子招标 )在线 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 加密 电子 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 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 □见面开标; 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方式,关于 “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 ·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 0826-2331506

传真: /

电子邮件: /

地址: 广安市兴安中街324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代理 构: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 888号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 51号4幢3 03

邮编:

638019

邮编:

638019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人:

胡老师

电话:

182 8262 6397

电话:

136 9618 573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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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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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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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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