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二环路及沱二桥声环境专项治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 泸州市二环路及沱二桥声环境专项治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泸州市龙江阳区
- 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拟对二环路及沱二桥沿线声环境敏感区进行专项治理工程,共涉及6个点位,其中二环路涉及5个点位分别为:民权小学拟采用直立式声屏障约200米,酒城国际小区拟采用直立式声屏障约1000米,佳乐蓝博湾拟采用直立式声屏障约400米,金科集美天辰拟采用生态友好型声屏障约350米,沱江六桥北连接线跨沱江西路至长桥路处拟采用生态友好型声屏障约1100米;沱二桥涉及紫荆苑1个点位拟采用通透美观型声屏障约300米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含环境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项的编制及报批(需编制的专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审批部门要求办理),工程测量(含地形、断面、地质、放样测量)、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所有专项论证和设计图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标段划分出成果、报批)、对改造位置的结构进行验算以及为完成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其它相应前期工作,变更设计以及交点等后续服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8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市二环路及沱二桥声环境专项治理项目(工程)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泸州市二环路及沱二桥声环境专项治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州市二环路及沱二桥声环境专项治理项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同意泸州市二环路及沱二桥声环境专项治理项目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函》泸市发改行审函〔202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市发改行审函【2025】9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拟对二环路及沱二桥沿线声环境敏感区进行专项治理工程,共涉及6个点位,其中二环路涉及5个点位分别为:民权小学拟采用直立式声屏障约200米,酒城国际小区拟采用直立式声屏障约1000米,佳乐蓝博湾拟采用直立式声屏障约400米,金科集美天辰拟采用生态友好型声屏障约350米,沱江六桥北连接线跨沱江西路至长桥路处拟采用生态友好型声屏障约1100米;沱二桥涉及紫荆苑1个点位拟采用通透美观型声屏障约300米。最终治理点位和规模以专委会确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2.3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含环境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项的编制及报批(需编制的专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审批部门要求办理),工程测量(含地形、断面、地质、放样测量)、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所有专项论证和设计图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标段划分出成果、报批)、对改造位置的结构进行验算以及为完成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其它相应前期工作,变更设计以及交点等后续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 多选 )
□ 勘察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勘察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市政工程类中级工程师 证书,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 人须为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5)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6)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1月14日 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 https://www.lzsggzy.com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08 09: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地 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杜家街384号
邮 编: 646000
联 系 人: 唐女士、朱先生
电 话: 08302589738
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注: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