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铺纵一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纵二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东西向3号路项目等三个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 项目名称: 石桥铺纵一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纵二东西向3号路项目等三个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 范围: 新建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石桥铺纵二路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长约450米,宽约25米 ; 新建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 为本项目提供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出具经评审合格的报告,并取得项目所在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批复
- 概况: 1.比选人: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石桥铺纵一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纵二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东西向3号路项目等三个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3.项目基本情况: (1)石桥铺纵一路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长约400米,宽约25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2
项目详情
石桥铺纵一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纵二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东西向 3号路项目等三个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石桥铺纵一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纵二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东西向 3号路项目等三个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 服务单位 ,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 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石桥铺纵一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纵二路道路建设项目、石桥铺东西向 3号路项目等三个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3.项目基本情况:
( 1)石桥铺纵一路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长约400米,宽约25米。建设内容:新建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 2)石桥铺纵二路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长约450米,宽约25米。建设内容:新建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 3)石桥铺东西向3号路项目:建设规模:长约800米,宽约16米。建设内容:新建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4.比选范围: 为本项目提供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出具经评审合格的报告,并取得项目所在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批复。
5. 最高限价: 30.6万元(含税包干价) (其中石桥铺纵一路道路建设项目 9万元、石桥铺纵二路道路建设项目10.08万元、石桥铺东西向3号路项目11.52万元 )
6.工期 : 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工作,并取得项目所在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批复文件。
7.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 一 ) 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2024]8号)第二十九条情形;
(1)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4)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比选 ¨ 接受 þ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牵头人为 /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有 / 。
9.在 2022-01-01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响应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 二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近 3 年( 202 2 年 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 ) 1 个( 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 (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 项目总投资金额 不小 800万元 的 交通影响评价服务业绩 。需提供资料: 合同协议书、 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对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审核通过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 项目总投资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合同中未载明的以项目备案或立项文件载明的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 )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三、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比选信息在 绵阳科技城管委会网站 ( 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my.gov.cn)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 ( http://swueecg.com/#/index )、 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mykkjt.com/) 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2025年8月6日9时00分至 2025年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人民币200元/份,须通过投标人企业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比选文件)。
注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响应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票据由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 202 5 年 8 月 13 日 14:00 , 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出现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密封和标注错误等情形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本次公开比选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开启时间: 202 5 年 8 月 13 日 14:00 ;
开启地点: 绵阳高新区新惠 ·锦苑(二期)一号楼三楼 。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高新区新惠 ·锦苑(二期)一号楼三楼309
联系人: 黄女士
电 话: 0816-2533081
监督电话: 0816-6967795
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 5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