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A标段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 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A标段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
- 规模: 岷江板桥航电枢纽是《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中岷江彭山江口至乐山段六个梯级中的最后一级,是实现天府腹地成都平原至宜宾1000吨级船舶直达的重点工程
- 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前置专题及要件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含相关专题及要件编制)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①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审批前置专题及要件的编制工作;③本项目涉及的3座市政桥梁改造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④满足工可研究阶段需求的全部原型观测、地勘工作;⑤相关报告、图纸审查(评估)配合、会务服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1
项目详情
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
A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先行开展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函》(川发改法规函﹝
2025
﹞
456号
)
批准
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项目
代
业主为
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工作中心
,招标人为
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
工作
中心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A
标段勘察设计
(
含工程可行性研究
)
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川发改法规函﹝
2025﹞4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
。
2.2 建设规模:岷江板桥航电枢纽是《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
(
2023-2035年
)
》中岷江彭山江口至乐山段六个梯级中的最后一级
,是实现天府腹地成都平原至宜宾1000吨级船舶直达的重点工程。项目坝址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开发以航运、发电为主,兼顾灌溉、防洪、供水,同时具有改善沿江水域环境和当地交通条件、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作用和效益。
本项目为
Ⅲ级船闸,中小型电站(约90MW),上游29.5公里为岷江汉阳航电枢纽(一座Ⅳ级船闸、电站总装机容量 72MW),下游22.6公里为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一座Ⅲ级船闸、电站总装机容量 405.4MW)。2035年发展目标:岷江彭山江口至乐山大渡河河口115km以及乐山大渡河河口—宜宾合江门 162km 航道达到Ⅲ级航道标准。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
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前置专题及要件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含相关专题及要件编制)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①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审批前置专题及要件的编制工作;③本项目涉及的3座市政桥梁改造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④满足工可研究阶段需求的全部原型观测、地勘工作;⑤相关报告、图纸审查(评估)配合、会务服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2.
初步勘察设计阶段:
①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评估)配合;②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支撑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专题编制工作,
其中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加强对项目现状调查与评价(
主要
包括:生境调查、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维管植物、鱼类资源等)、影响预测与评价并提出相关保护措施,最终形成《水生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③本项目涉及的
3座市政桥梁改造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工作(含概算编制);
④概算编制以及后续服务工作;⑤满足初步设计阶段需求的全部原型观测、地勘工作;⑥相关报告、图纸审查(评估)配合、会务服务。
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投资估算
570000万元,具体以项目审批为准。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个标段,标段号为A标段
。
2.5 服务周期:
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航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
水力发电
)专业
乙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
(
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 业绩要求:
(
1)近年(2020年
10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编制不少于1个Ⅲ级及以上船闸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
2)近年(2020年
10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编制不少于1个装机容量9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或电站厂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
3)近年(2020年
10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Ⅲ级及以上船闸项目的
初步
勘察
设计
工作。
(
4
)近年(
2020年
10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装机容量9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或电站厂房)的
初步勘察设计
工作。
注:
1.新承接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设计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成果文件递交时间为准。
2.如同一合同同时包含船闸、水电站(或电站厂房)可重复计算业绩。
3.如同一合同同时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
勘察
设计
工作
可重复计算业绩
。
4.以上注解内容同时适用于人员资格业绩
及
加分业绩
、
单位资格业绩
及
加分业绩。
3.1.4
主要
人员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
水运
行业相关
专业(如:港口、航道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投标单位)
;
③至少在1个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的Ⅲ级及以上船闸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2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水运行业相关专业(如:港口、航道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投标单位)
;
③
至少在
1个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的Ⅲ级及以上船闸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
A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至少满足
3.1.2项
资质
要求
第(
1)、(
3
)
目
要求,且满足
3.1.3项
业绩要求第(
1)、(
3
)
目
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至少满足
3.1.2项
资质
要求
第(
2
)
目
要求,且满足
3.1.3项
业绩要求第(
2
)、(
4
)
目
要求
;
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3.1.
1
项要求;
④主要人员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ggzyjy.sc.gov.cn/
)的注册网员
。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
可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
免费匿名下载
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
(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
3)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于2025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10
时
30
分将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
5.2 投标文件的送达
(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开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2)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t.sc.gov.cn/
)
上发布。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
四川省交通厅网站(网址:
http://jtt.sc.gov.cn/
)上公示
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订)、《四川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川交函〔2022〕15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函〔2022〕15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
180号
联
系
人:
马先生、陈先生
电
话:
028—61817873、028—85526364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610000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
703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8332428529
电子邮箱
:
lsjtjgk@126.com
邮政编码:
614000
招
标
人:
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
工作
中心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
武侯区洗面桥横街
26号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28-64234326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61000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兴隆镇红梁街
55号中交悦里A区5号楼
联
系
人:
谢女士
电
话:
028-85527120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610000
2025
年
10
月
31
日